一、学制、招生对象
学制:二年
招生对象: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
二、人才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。
1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。热爱祖国、热爱社会主义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、道德素养和健康的心理素养;
2、系统掌握法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,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发展趋势,具有运用法学知识、方法分析处理法律文件的能力;
3、掌握检索、查阅文献、资料的基本方法,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;
4、具有宽厚的文化素养和良好的审判素养,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能力。
5、掌握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外语知识。
三、人才培养要求
(一)专业职业范围
1、司法系统公务员
2、律师
(二)职业岗位能力要求
1、政治坚定,廉洁自律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
2、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
3、具有扎实的法学专业基础知识
4、掌握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外语知识
四、课程设置
(一)主干课程(教学进程表中用★表示)
民法总论、经济法概论、知识产权法、国际私法、国际经济法、商法概论
(二)主要实践环节:毕业论文、毕业实习、法律援助、第二课堂活动等